| |
债 券
|
基 金
|
|
发行人
|
无论是国家,地方公共团体,还是企业,都可以发行债券;
|
基金的发行主体是基金管理公司;
|
|
发行目的
|
债券的发行目的是公司,政府,金融机构为追加资金而进行的举债;
|
基金的股份或受益凭证的发行是为了集中零散资金进行组合投资来共同获取最大的利益;
|
|
主体的
经营权限
|
债券发行的主体有权经营募集来的资金;
|
基金经理公司则只能将基金财产交由另外的信托投资机构持有,保管,和经营,基金经理公司只有对基金财产的运用进行监督的权力;
|
|
收回本金的方式
|
债券可流通转让,也可以在到期时向发行者索回本金;
|
开放式投资基金可以随时通过流通转让收回本金;封闭式投资基金则只能在基金经营期满后分享基金剩余财产;
|
|
风险和
收益
|
债券的还本付息具有法律的保护,安全性高,收益相对基金要少;
|
基金由于在操作过程中能很好地实现收益和风险的最佳组合,收益可观,但风险相对要大;
|